【成功案例】王蕊华律师:涉企寻衅滋事案,侦查阶段成功为普通员工JX办理取保候审
承办律师:浙江达正(江山)律师事务所 王蕊华律师
案件结果:侦查阶段成功取保候审
关键词:寻衅滋事罪、单位犯罪、从犯辩护、主客观相统一、黄金37天、取保候审、刑事辩护
一、 案情简介
2026年6月,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业务违规,该公司管理层及一众工作人员被某市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当事人JX系该公司普通员工,日常工作仅负责公司相关业务信息的录入,既非公司决策者,亦非业务主导者。
案发后,JX家属紧急委托浙江达正(江山)律师事务所王蕊华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介入案件。接受委托当日,王蕊华律师便立即前往看守所安排首次会见。面对突如其来的刑事追诉,如何在审查逮捕的“黄金37天”内为JX争取取保候审,避免其背负刑事污点,成为本案辩护工作的核心。
二、 争议焦点
结合会见情况及初步掌握的案情,辩护人迅速梳理出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
主观明知的认定:JX作为仅负责“信息录入”的普通员工,其主观上是否明知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是否具备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故意?
客观行为的界定:JX机械性的信息录入行为,与寻衅滋事罪的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否属于该罪的实行行为?
共同犯罪的剥离:即便公司整体涉嫌犯罪,JX在共同犯罪中是否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能否认定为从犯?
羁押必要性审查:JX涉案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否符合法定取保候审条件?
三、 办案过程与辩护策略
1. 黄金救援,火速会见摸清底细
刑事拘留后的“黄金37天”是决定当事人命运的关键期。接受委托当日,王蕊华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JX。通过详细询问,辩护人了解到JX的工作性质高度单一,仅是根据上级指示进行机械性的信息录入,不参与公司核心决策,未直接实施任何暴力或“软暴力”的行为,且入职时间较短,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模式缺乏深度认知。此次会见为后续辩护奠定了事实基础。
2. 精准定性,高频沟通输出辩护意见
首次会见结束后,王蕊华律师立即与办案人员取得联系,初步沟通了JX作为普通员工的边缘角色定位。随后,为夯实辩护基础,辩护人安排了第二次会见,针对案件细节及JX的主观认知进行深度核实。二次会见结束后,辩护人再次与办案人员深入交流法律适用意见。
3. 提交取保申请,法理情交融
在与办案机关多次沟通的基础上,辩护人正式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详尽的法律意见。辩护人紧密结合争议焦点展开论述:
主客观相统一:JX仅为领取固定薪水的普通员工,不具有寻衅滋事的主观故意,其信息录入属于中性业务行为,社会危害性显著轻微。
从犯地位显著:在单位犯罪或共同犯罪中,JX处于被支配地位,仅起辅助作用,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无社会危险性:JX无前科劣迹,有固定住所和家庭,对其取保候审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且有利于其家庭稳定与社会回归。
贯彻刑事司法政策:结合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企业普通员工应审慎适用羁押措施。
四、 案件结果
经过辩护人多次专业、理性的沟通以及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认为JX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依法对JX作出了取保候审决定。JX在被羁押后成功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其本人及家属对王蕊华律师的专业辩护表示高度认可与感谢。
五、 律师价值与专业体现
极速响应,把握黄金时机:刑事拘留后的37天是取保候审的黄金救援期。王蕊华律师在接受委托当天即安排会见,为后续辩护赢得了宝贵的时间窗口。
精准剥离,准确适用法律:准确区分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与普通劳务人员的界限,抓住“主客观相统一”和“从犯”这一核心辩点,成功将JX从公司整体犯罪的指控中剥离。
有效沟通,降低办案风险:通过两次会见和多次与办案人员的专业沟通,不仅向办案机关传递了JX情节轻微的法律事实,也有效降低了办案机关对变更强制措施可能带来的风险的担忧。
专业文书,彰显辩护力量:一份高质量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是撬动案件走向的关键。辩护人立足于事实与法律,有理有据地阐述了羁押非必要性,最终促成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六、 办案感悟
每一个刑事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对于涉企犯罪中的普通员工而言,他们往往只是公司运转中的一颗螺丝钉,却可能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被动卷入而面临严重的刑事风险。作为刑辩律师,职责就是在法律的框架内,精准剖析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专业、及时、有效的辩护,不仅是法律技术的博弈,更是对当事人人生的救赎。
王蕊华律师
浙江达正(江山)律师事务所
专注刑事辩护,守护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