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志博律师为组织卖淫案主犯赵X争取取保候审及认罪认罚从宽案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某地检察机关;被告人赵X;辩护人为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高志博律师;其他涉案人员包括李XX、李XX、王X、张X(均化名)。某市某区某某会馆法定代表人李XX,实际经营者李XX。李XX招聘赵X为按摩部经理,由赵X招聘技师并组织技师实施卖淫,技师收益由赵X收取、记账、分配;王X协助赵X对账、记录卖淫所得,张X负责监控放哨。经查,赵X及王X收取嫖资共计X万余元。案发后,赵X于2025年11月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认定赵X系主犯,且认罪认罚。
办案经过:
高志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多次会见赵X,全面梳理会馆人员分工、资金流向及赵X的实际作用。针对赵X在羁押期间突发严重疾病的情况,高律师迅速整理医疗材料,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重点论证其病情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同时,高律师结合赵X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的态度,与承办检察官就量刑从宽进行沟通,强调赵X虽系经理,但招聘要求、日常管理规则均由李XX提出,其作用相对有限,请求在认罪认罚中体现从宽;并结合阅卷中发现的漏洞有效提出法律意见。2026年4月,公安机关对赵X取保候审。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定赵X认罪认罚,明确建议从宽处理。
案件结果:
程序结果为公安机关对赵X取保候审;检察院以组织卖淫罪对赵X提起公诉,认定其系主犯,但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建议从宽处理。赵X现已被取保候审,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认罪认罚具结书及从宽量刑建议已随案移送。截至材料披露,本案尚未判决,故暂无判决结果及判决理由;检察机关从宽建议的主要理由为赵X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等。
律师价值:
本案集中体现高志博律师“程序突破+实体争取”的双线辩护能力。面对已被批捕且被认定为主犯的不利局面,高律师没有消极等待,而是敏锐捕捉当事人突发严重疾病这一程序契机,及时整理医疗材料、论证社会危险性,成功推动变更强制措施,为后续辩护赢得主动。实体上,高律师不回避主犯认定,转而聚焦认罪认罚从宽,通过多次会见、梳理分工与资金流向、阅卷找漏洞、与检察官高效沟通,将“作用相对有限”“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转化为从宽依据。该案体现了其在重罪共同犯罪案件中精准把握程序节点、善于将不利局面转化为有利条件、兼顾当事人身心状况与量刑利益的实战能力,对重大黄赌毒刑事案件辩护具有较强宣传示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