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辩护,涉诈骗平台网络引流,退赔损失获得坦白认罪认罚从轻处理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敖冬平律师 在线
北京大成(南昌)律...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6395
    服务人数
  • 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敖冬平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梳理平台后台数据、聊天记录、证人笔录、退赔材料。庭审从主观认知、客观危害后果角度开展辩护,同时重点强调当事人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家属主动退赔全部违法所得等从宽情节。法院最终将上述从轻情节全部予以考量并采纳,对被告人作出量刑裁判。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涉案系一款诈骗投资平台,平台设置团长拉人头返利机制,拉取的人员越多,团长等级越高,可以拿到更多佣金返现。本案被告人接触该平台之后,在网络渠道发布平台投资收益高的相关言论,建立微信群,担任群管理员,转发平台宣传话术,引导网友下载诈骗平台APP投资,为诈骗平台引流,获取平台团长返佣。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属于情节严重,给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的量刑建议。被告人无犯罪前科,到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家属代为向被害人退赔相关违法所得,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公诉机关公诉意见:

被告人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发布引流信息,违法所得达到3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可以依法从轻从宽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意见:

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辩护核心观点(代理本案被告人,敖冬平律师):

第一,主观层面,被告人是受平台人员误导,基于对平台的错误认知转发宣传内容,主观上并不明知平台属于诈骗平台,不具备刑事犯罪的主观故意。

第二,客观层面,被告人建群规模小,仅一个群,群成员二三十人,未达到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被告人自身也在该平台大额投资,产生巨额亏损,并非以犯罪获利为主要目的。

第三,即便法庭认定构成犯罪,被告人系初犯,存在坦白、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请求法院充分考量予以从宽处理。

敖冬平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担任一审阶段辩护人。

本案代理难点:网络信息类刑事犯罪,电子证据多,群聊记录、平台后台数据、证人证言数量大;当事人拿到平台返佣资金,客观上实施了引流推广行为;当事人本人虽也在平台投资亏损,但法律上不影响罪名评价;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要在认罪认罚框架下,争取最大限度从轻量刑。

二、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已经意识到平台收益反常、运营模式存疑,但为获取返佣依旧继续引流推广,主观上具有犯罪放任故意;结合平台后台数据、证人证言、聊天记录,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同时考量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等从轻情节,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判决:

被告人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决前羁押期限依法折抵,刑期已经执行完毕)。

罚金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可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整体代理成果

敖冬平律师接受委托后,完整查阅全部卷宗,梳理平台后台数据、聊天记录、证人笔录、退赔材料。庭审从主观认知、客观危害后果角度开展辩护,同时重点强调当事人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家属主动退赔全部违法所得等从宽情节。法院最终将上述从轻情节全部予以考量并采纳,对被告人作出量刑裁判。

三、律师价值

涉网络诈骗平台引流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当中,网络犯罪主观明知的司法认定;“情节严重”入罪标准证据审查;初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损失多重从宽情节综合运用;认罪认罚案件辩护工作要点,是本案核心要点。敖冬平律师全程承办本案一审辩护,卷宗阅卷、证据梳理、庭审辩护、判决书解读全流程闭环把控,维护被告人刑事诉讼合法权益。

1. 全盘梳理案件事实,整理证据,识别法律风险,完成完整风险预判

接受委托后,阅卷梳理平台后台数据、电子聊天记录、多名被害人证人证言、银行流水、抓获经过、无犯罪记录证明、退赔材料、认罪认罚具结书。

识别本案核心风险:网络平台引流类案件,即便本人在平台有投资亏损,也不能直接否定犯罪主观故意;后台返佣金额已经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入罪数额标准;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辩护空间有限,重点放在挖掘全部从轻量刑情节。

向当事人释X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法规定,告知主观明知、情节严重、认罪认罚、退赔对应的法律后果,确定辩护思路。

2. 搭建一审辩护思路,梳理庭审要点,准备全套庭审预案

辩护工作思路:

第一层,针对主观明知、客观上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发表质证、辩护意见;

第二层,充分阐述当事人属于初犯,没有前科劣迹;

第三层,当事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家属已经代为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请求法庭充分予以从宽考量。

针对本案,准备质证、法庭辩论全套庭审辩护预案。

3. 参与一审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质证并发表完整辩护意见

本案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敖冬平律师对卷宗电子数据、书证、证人证据逐项质证,围绕主观认知、犯罪情节、各项从轻量刑情节发表完整辩护意见,法院将初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等从轻情节全部纳入量刑考量。

4. 接收刑事判决书,逐条拆解判决内容,做好判决解读以及后续程序风险提示

拿到判决书,向当事人解读裁判逻辑,重点说明:为诈骗平台做引流推广,即便自己也投资亏钱,依旧可以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司法解释对于“情节严重”有数额、数量标准;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均是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签署认罪认罚,法院一般会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告知十天上诉期;完成刑事案件一审全流程辩护指引。

5. 沉淀网络信息犯罪办案经验,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案件办结之后,结合本案实务输出法律风险提示:

① 不要为来历不明的投资网络平台发帖、建群、转发宣传、拉人头拿佣金,很容易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② 自己在平台投资亏损,不代表帮平台拉人引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③ 网络类犯罪,微信、QQ、平台后台数据、聊天记录都是关键定罪证据。

④ 刑事案件中,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获得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

敖冬平律师,针对网络引流刑事犯罪开展辩护,充分挖掘初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各项从宽情节,帮助当事人获得量刑从宽处理。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为网络违法平台做引流推广,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存在退赔、坦白等从轻情节,可委托敖冬平律师提供一审刑事辩护法律服务:

1、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为网络诈骗平台引流推广;

2、当事人系初犯,具备坦白、认罪认罚、退赔损失等从宽情节;

3、案件电子证据多,需要对主观故意、入罪情节做辩护;

4、服务包含卷宗阅卷、会见、质证辩论、庭审辩护、判决书解读、上诉风险提示全套刑事一审辩护法律服务。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敖冬平律师
敖冬平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敖冬平律师?
5.0分服务:6395人执业:6年
敖冬平律师
13601202****6833 执业认证
  • 北京大成(南昌)律师...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南昌市红谷滩会展路999号万达中心B1栋15层
敖冬平律师,北京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秉持专业、诚信、客户至上执业理念,聚焦新型毒品犯罪、跨...
  • 157 9767 8350
  • ADP1579767835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