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X(主犯,工作室老板)、周X(从犯,美容技师)
承办律师:黄传斌,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
案情内容
吴X开设私人XX工作室,设计低价纹眉引流套路:在纹眉操作中故意制造瑕疵,以此要挟顾客购买高价修复项目。吴X掌握项目定价、客户纠纷处理、人员管理、利润分配全部核心权限。顾客到店消费低价纹眉项目,纹刺中途,吴X指使人员告知顾客眉形已经做坏,只有付费做高价修复项目才能补救,以此胁迫顾客追加消费,累计强迫交易获利 11 万余元。周X受吴X雇佣担任美容技师,按照老板安排完成纹眉基础操作,听从指令向顾客转述眉形存在问题的话术;不参与犯罪套路设计,不参与利润分红,每月领取固定工资 5500 元,在职期间经手的强迫交易涉案金额 2.9 万余元。多名被害人维权报警后案发,公安机关查获该XX工作室,扣押纹绣仪器、客户记录、手机等涉案物品。吴X、周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周X主动预缴罚金、退缴全部工资收入,并委托律师介入辩护。
案件判决结果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周X初步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 10 个月。经黄传斌律师辩护,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周X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5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