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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李小龙律师|原配起诉第三者不当得利,成功追回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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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李小龙律师(天水律师推荐)代理本案,梳理转账、聊天记录构建完整证据链,依据民法典主张擅自赠与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财产,维护婚姻受害方合法财产权益。

案件详情

A某某诉BXX不当得利纠纷案

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背景:原告A某某与第三人C某某于 2014 年 3 月 7 日在宿松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C某某结识被告BXX。

1.争议焦点:C某某在A某某不知情时,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维持与BXX的不正当男女关系,A某某认为BXX所得财产属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1.关键事实

·财产转移:2024 年 5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期间,C某某通过微信给BXX转账十余笔,其中BXX退还 2 笔,最终转账金额共计 20700 元。

1.证据支持:A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凭证、结婚证复印件、微信头像及微信号页面、聊天记录等证据。C某某庭后提交情况说明,证实与BXX的不正当关系及转账事实。

·

2.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权等规定。

·判决结果:

·B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返还A某某不当得利 20700 元。

·驳回A某某要求被告承担法律咨询及诉讼指导费 1656 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179 元,由BXX负担。

上诉权利: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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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天水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与仲裁委员会委员,曾在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北京允卓律师事务所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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