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投资无分红赌场员工涉嫌开设赌场罪,成都石大海律师辩护,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案件简介
本案当事人ZX(本案被不起诉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委托石大海律师作为辩护人。本案案外人拖欠ZX钱款未偿还,ZX为督促对方清偿债务,到该债务人经营的游戏厅务工,从事看店、为赌客充值上下分、兑现结算赌资、记账、店内保洁等辅助工作。该游戏厅实际是以赌博机开设的线下赌场,设置十余台可上下分退现金的赌博机。ZX并未出资投入赌场、不参与赌场经营决策,不享有利润分红,也没有领取固定劳动报酬,仅以此方式督促欠款人还债。后公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ZX立案侦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律师辩护经过
石大海律师接受ZX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阅卷,完整固定案件核心事实;围绕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辅助地位,梳理核心辩护逻辑,撰写辩护意见并提交类案检索报告,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重点阐述:当事人无投资、无分红、无固定薪酬,仅从事基础辅助工作,符合一般可不追究刑责的情形;同时当事人具备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从宽情节,即便构成犯罪也属于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
三、办案结果
江苏省某人民检察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认定ZX实施开设赌场相关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法》37条可免除刑罚,依照刑诉法177条第2款,对ZX作出不起诉决定。
四、律师价值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区分赌场普通辅助员工与核心经营者的刑事责任边界。石大海律师跳出表面行为定性,深挖当事人“为索债务工、无出资无分红、无固定工资”关键事实,结合司法解释、类案案例进行专业论证,成功说服检察机关不追究当事人刑责,保住当事人无犯罪记录,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人身、档案权益,体现刑事辩护精细化、类案论证的专业价值。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涉开设赌场类刑事案件,可第一时间联系成都刑事律师石大海律师:
1、本人在赌博机赌场、网络赌场、线下赌场打工,从事上下分、记账、收银、保洁、客服等辅助岗位,被公安以开设赌场罪立案;
2、受老板雇佣在赌场工作,没有参与投资、不参与经营决策、不参与赌场利润分红,仅领取少量报酬;
3、涉案赌场赌博机位、涉案流水、违法所得金额较高,但本人仅底层员工,想争取从轻处理、不起诉;
4、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希望争取认罪认罚、退赃,争取酌定不起诉,避免留下案底;
5、当事人属于共同犯罪案件,需要区分主从犯地位,论证当事人属于次要、辅助从犯;
6、案件已经移送起诉,担心起诉判刑,希望律师阅卷、提交法律意见、和检察官沟通争取不起诉或轻判。
成都石大海律师专注刑事案件,擅长开设赌场罪、帮信罪等涉赌、涉财类刑事案件,针对赌场底层员工共同犯罪案件,提供会见、阅卷、案件风险研判、审查起诉阶段辩护、类案检索、和检察院沟通、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等全流程刑事法律服务。精准厘清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区分核心经营者和底层辅助人员责任,全力争取不起诉、轻判,帮助当事人尽量避免留下刑事案底。
六、案例总结
开设赌场案件中并非所有在赌场干活的人员都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当事人虽然客观实施了给赌客上下分、记账的行为,但经石大海律师专业辩护,深挖背后动机、收入模式、在共同犯罪里的从属地位,结合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情节,成功争取到不起诉。对于赌场底层务工人员,刑事辩护的关键就是剥离表面行为,厘清主观目的、参与程度,论证情节轻重,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的最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