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价格曲线顶住近千万核减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我方代理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追讨工程尾款。
【案件过程】 一家本地施工企业承接一项市政配套工程,按期完工后进入结算审核环节。建设单位一方出具的第三方审核报告,一次性核减近九百万,其中最大的一块理由是:采购材料时市场价格已经大幅下跌,结算价应当按下跌后的价格计算。
同时,施工期间因为现场条件变化,管材规格做过多次调整——这些调整是否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成为对方又一个攻击点。
难处在于:证据分散在多年的采购合同、设计变更单、结算审批表里;对方是建设单位,处于强势地位;而核减如果成立,企业这一单基本白干。
【解决方法】 第一步,先定策略:整体一次性仲裁,不分案。 分案看起来灵活,实际风险很大——一旦被拆成几块,容易被逐个击破,程序也会被拖长。我选择一次性把全部争议提交仲裁庭,让裁判者一次看到全貌。
第二步,攻价格:用官方信息价正面顶回去。 我调取了施工同期当地官方发布的材料信息价。结论很直接:那段时间该规格管材的官方信息价基本没有变动。 对方"价格已大幅下跌"的前提不成立,核减理由自然站不住。同时把同期多家供应商的询价与实际采购价放在同一张表里,说明采购价处于合理区间。
第三步,串证据链:让每一份变更单都回到授权上。 把十几份设计变更单按时间顺序排列,突出其中有建设单位一方签章确认的那几份。以此证明:材料替换与规格变更是经过授权的施工调整,不是施工企业擅自变更——这一条同时堵住了对方"擅自变更不予计价"的后手。
第四步,把结算基数钉在双方确认过的文件上。 以双方确认的报价文件和建设单位重新出具的结算审批表作为结算基础,扣除已支付部分,主张剩余未结算款项。
本案争议的核心——价格与授权——已经从"对方说了算"变成了"双方各拿出依据来对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