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安徽土地开发补偿谈判推荐文章
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遗失声明;2、户口薄;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4、交纳工本费;5、填写申(补、换)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申领新证的,原证作废。居民在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办证中心。
10w+
浏览
2024-05-29
运营养老院国家一年补助多少钱?
运营养老院,对于享受床位运营补助,国家对每人每年的补贴不低于2400元,按照接受的老人失能失智的程度运营补贴每人每年分别是2400元、4800元、7200元。承接的政府转移的保障对象,每人每年的补助不低于7200元。
10w+
浏览
2024-05-29
城镇土地使用税何时开始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何时开始缴纳: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0w+
浏览
2024-05-29
单亲出生证明怎么开
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出生的婴儿(试管婴儿),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10w+
浏览
2024-05-29
南海宅基地管理新规有哪些
在南海关于宅基地的新规定是,农村的宅基地必须是一户一宅,本村村民有多余的宅基地的,村委会应当依法收回,村委会可以灵活利用村里面闲置的这些宅基地,比如发展农家乐,也可以出租出去经营民宿,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依法转让的。
10w+
浏览
2024-05-29
查看全部知识
安徽土地开发补偿谈判问答推荐
和军人谈恋爱打胎分手可以告单位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种情形应被视为工伤事故范畴。用人单位不得在女员工怀孕期间强制其从事国家标准中定义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及其孕妇禁犯的工种。对于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性员工,用人单位亦不可擅自延长其工作时长并要求其参与夜班工作运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乡镇国土所归哪里管
[律师回复] 解析:位于乡镇地区的土地管理机构隶属于自然资源管理局。作为政府在土地管理方面的直接派出机构,该部门负责对国有、集体及私人所有的土地进行全面监管,涵盖了各类所有权类型。然而,需要明确,土地产权均归属国家所有,仅存在经营性使用权。具体来说,国有土地即指其经营使用权具有国有性质,并受国土资源部门的严格管理与监督。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律师谈诽谤罪多少钱合适
[律师回复] 解析:当中国执业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关于收费方面的相关规定如下:针对没有任何财产纠纷的案件,他们会与当事人就收费事宜进行深度沟通,最终以2000元至10000元这一区间范围内达成协议;对于各种法律文件,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在600元至2000元左右的价格区间内和当事人协商后确定具体收费数额等。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国家将土地给农民的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城乡农民所利用耕地的所有权期限为30年;而草原则根据其不同类型,承包期为30至50年不等;对于林地所有权,同样有30至70年的承包期;而对于特殊林地,若经过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则可适当延长其承包期。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土地补偿金有哪些?立基人已死亡的人还有吗?
[律师回复]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为您做针对性解答
京盟律师...等
12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合肥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芜湖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马鞍山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安庆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蚌埠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阜阳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淮南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铜陵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滁州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宣城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六安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淮北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黄山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宿州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池州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亳州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北京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上海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天津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重庆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广东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江苏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浙江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山东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河南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河北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四川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辽宁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湖北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陕西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湖南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贵州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福建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黑龙江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云南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山西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江西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广西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甘肃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内蒙古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吉林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新疆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宁夏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海南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青海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西藏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香港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澳门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台湾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找安徽知名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安徽擅长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安徽律师
>
安徽土地开发补偿谈判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