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农村自建房质量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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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农村自建房质量纠纷推荐文章
农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产权性质不一样,所有权主体和证件的作用都是不同的。比如说,农民自己修建的这种房子可以获得的土地使用证的证件其实就是宅基地证,房产证这是专门的针对城镇居民所购买的商品房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主体是农户,而房产证是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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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内容: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四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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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经营范围是哪些
本公司业务广泛,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及弱电系统等领域。擅长地基、土方、房屋拆除及河川清障等项目,同时提供绿化、灯光、建筑设备安装及机械设备租售服务。主营机电、水电暖气、制冷设备安装等高技术含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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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转包分包纠纷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必须起诉行使么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商的法定权益,可通过自主行使、友好协商、申诉或诉讼等方式维护。选择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依法保护和支持承包商权利,无论正式程序还是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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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工程款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某些情况下属于专属管辖权范畴,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房屋租赁、建设工程施工及政策性房地产买卖等纠纷。常见的建设工程相关纠纷包括工程款违约、违法分包、竣工结算异议、材料品质、质保金拖欠、合同失效、工程延误及质量不合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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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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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农村自建房质量纠纷问答推荐
离婚房贷变更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在离婚时涉及到房贷问题,解决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夫妻之间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地产归属于两口子的共有财产,而没有偿清的贷款同样应当是夫妻双方所承担的共同债务,因此,他们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其次,假设两个人都决定结束这段婚姻生活,那么这款未偿还的债务依旧需要夫妻俩共同负担。然而,若是夫妻双方可以经过彼此适当协商的话,亦可以由某位当事人全权负责还债;最后,若在离婚之后,购买住宅的那一方无法承受房贷带来的压力,银行依旧享有权利向其原先的伴侣进行追讨。已经交出住宅的一方若能够替代另一方去偿还银行房贷的话,这位代偿还者便有权向另一方索要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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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隔音属于质量问题吗
[律师回复] 解析:商品房质量问题主要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别:第一种是商品房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例如产生结构性的炸裂、倾斜以及崩塌等现象;第二种则是会对日常居住和使用带来严重影响的质量问题,诸如无法进行正常的水电供应、隔音性能未达到标准等情况;而最后一种则是其它较为常见的质量问题,如房屋出现渗漏现象、地面出现空鼓情况以及墙面涂料脱落等状况。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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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离婚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在面临离婚争议时,我们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首先,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来达成和解;其次,若双方对涉及到的离婚事项有所争执且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意见,我们也可考虑请求第三方机构介入,进行公正合理的调解;最后,若前两种途径均无法妥善解决问题,我们还可以向当地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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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侵占罪量刑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侵占罪,是一种刑事犯罪类型,其犯罪手段包括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未经合法手续擅自占为己有,且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当事人具备拒绝归还的主观故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符合以下条件,则可被认定构成该项罪名:首先,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上述犯罪行为;其次,所涉数额需达到了法定标准——即2万元人民币以上但未超过10万元人民币;最后,必须存在拒不交还的客观事实。在量刑方面,具体情况如下:(一)如果行为人所侵占的数额在2万元到10万元之间,那么这就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应当依法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二)若行为人所侵占的财物价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这便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将面临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三)此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1、当行为人侵占的财物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者时;2、当行为人侵占的财物涉及灾民、移民、受救助对象时;3、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其他严重情节的定义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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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交通肇事罪量刑具体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交通事故相关的刑法量刑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首先,若犯罪者涉及本罪名并被判定为一般情节,那么将依据法律规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所说的“一般情节”主要包括三种情况,一是致一人死亡或者导致三人以上重伤,二是致三人以上死亡,三是造成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重大损失且无力偿还金额达到30万元人民币。其次,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逸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恶劣情节,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而所谓的“恶劣情节”则主要包括四种情况,一是致两人死亡或者导致五人以上重伤,二是致六人以上死亡,三是造成公共财产或私人财产重大损失且无力偿还金额达到60万元人民币,四是因为驾驶人员逃逸而导致受害人死亡。最后,如果由于驾驶人员的逃逸行为导致受害人最终死亡,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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