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迪庆欠债法律咨询推荐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10w+
浏览
2024-06-06
网络安全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安全法》第1条“立法目的”开宗明义,明确规定要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网络空间主权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共同治理原则。
10w+
浏览
2024-06-06
个税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10w+
浏览
2024-06-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w+
浏览
2024-06-06
中国法定节假日都包括哪些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0w+
浏览
2024-06-06
查看全部知识
迪庆欠债法律咨询问答推荐
挪用公款罪还债能追回吗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挪用公款所涉及资金的追偿问题,虽能追回,但却并非一定能够全数收回。在正常情况之下,检察院在对涉嫌犯有挪用公款罪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之后,有权依法采取诸如搜查、冻结涉案人员的银行存款以及扣押其违法所得等一系列的侦查手段。一旦发现相关证据表明这些公款可能已经用于赌博,检察院便可立即展开搜查行动,并对涉案的赃款赃物进行扣押,以期最终将其追回。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索取非法债务是绑架罪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一些情况下,为了追讨债务而扣押他人并不必然构成绑架罪,反而有可能被判定为非法拘禁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若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需加重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债权转让抵押权未变更登记影响转让吗
[律师回复] 解析:此种情况下并不产生影响。在债权人决定将其债权进行转让之时,虽然尚未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的相应变更,但这并不妨碍抵押权的实际转移。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完全享有自由权利去进行债权转让行为,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必然牵涉到抵押人。然而,在抵押权是否有必要进行变更登记方面并无明确之规定。然而,即便未能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原有的抵押担保依然具有有效性。因此,在主债权发生转让且抵押权未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该抵押权同样具备有效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有判决的债权和普通债权破产中顺序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在面临公司清盘处理之际,该公司的债务清偿顺序被明确定义为:首先偿还的是一般的债务,其次是二级债务,然后是优先股股东,最后剩余的权益才属于普通股股东。如果债权人希望优先获得清偿,但未能得到全部偿付,他们所剩下的未获清偿的债权将被视为普通债权;而那些选择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他们的债权也会被归类为普通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债权转让只能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责任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债权转让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合法权益之一。债权人有权根据自身意愿和需要,将其持有的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第三方。在此过程中,如果债权人并未主动向债务人通告有关债权转让事宜,那么此项转让对于债务人而言并不产生任何法律约束力。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债权转让的通知一旦发出,便不可撤销,除非得到受让人的明确同意。因此,为了确保债权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必须及时地向债务人传达相关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香格里拉市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德钦县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昆明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曲靖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玉溪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昭通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大理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红河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楚雄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保山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普洱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临沧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丽江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文山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西双版纳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德宏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怒江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找迪庆有名欠债法律咨询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迪庆知名欠债法律咨询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迪庆律师
>
迪庆欠债法律咨询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