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子婚后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婚前购房之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倘若在婚前购买房屋,则房屋所有权归属购买者本人,属于个人财产范畴;然而,如果是婚后两人以共同收入进行贷款偿还,那么这部分贷款就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此外,若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前签署了不动产销售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且向银行申请贷款,婚后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款,且不动产的所有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的名义之下,那么当面临离婚情况时,对于这种不动产,双方应当通过协商来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