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农村土地分田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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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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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有哪些
户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2、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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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2024新农合报销生孩子比例是多少
新农合报销生孩子比例是剖腹产新农合报销比例: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2000元医疗费用≤7000部分,按45%报销;医疗费用7000部分按65%报销。顺产新农合报销比例: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限价内定额补助300元;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定额补助450元。新农合生孩子报销各地报销政策有细微出入,建议大家拨打当地的社保局服务热线或者拨打相关电话进行详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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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家长可持“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户口簿、“暂住证”、房产证或租(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暂住地所属施教服务区学校申请登记。如学校班额已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它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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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2024年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有非农村户口不能建房、对宅基地超出的面积进行征税、宅基地有偿退出、不允许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要求各地区必须严格实施“一户一宅”的政策、宅基地可以流转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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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4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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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农村土地分田纠纷问答推荐
因债务纠纷将对方的东西拿走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处理债权债务纠葛中,擅自扣留他人财务无疑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未经授权私自扣押他人财产以索取债务的做法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而且也由于行为人选择了非法扣押这一不当手段,从而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妥善解决此类问题,我们必须采取合法且公正的途径:首先,协商方式:若他人未能如期偿还所欠款项,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当事人可尝试通过协商方式,例如分期付款等方式进行解决。此方法虽然较为简便易行,但却缺乏强制执行力的有力保障;其次,诉讼方式:若双方无法就还款事宜达成共识,债权人在多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文件、起诉状以及借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法院作出判决后,若被告方仍未按照判决书所载明的履行期限归还欠款,债权人则有权在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此种方式具有强大的执行力作为保障,然而其所需时间相对较长;最后,支付令方式:债权人亦可直接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以此方式来追偿欠款。相较于前述两种方式而言,支付令方式的成本更为低廉,然而其效力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失效,进而需要转为使用诉讼方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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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产权房屋纠纷如何界定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及其责任分配之明晰,需要依照具体情况酌情结合法律之规范进行合理界定。譬如说,若因租户未能恪守合同约定而致房屋遭受损害,由此引发的争议案件中,依据现行法律之规定,该等责任理当由租户来承担。再者,依法成立的房屋租赁合同中订立了相应条款,租户按照约定的方式或根据租赁物的特性来使用租赁物,从而导致租赁物出现磨损的情况下,租户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然而,如果租户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或未根据租赁物的特性来使用租赁物,进而导致租赁物遭受损失的话,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租户赔偿其所受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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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围墙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国家法规,农民私自在自家门前修建围墙并不具备合法性,未经过严格审批且无相关资质的相关园艺项目,可被视为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即是指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各类建筑物与构筑物。它们通常以棚屋、摊贩、简陋木屋等非正式建筑形式出现。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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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被改成旱地怎么补尝
[律师回复] 解析:涉及将水田改为旱地的补偿费用,这可归类于土地补偿费用范畴之内。关于其具体的补偿标准规定如下:针对耕地的征用补偿标准设定为,该耕地在被征用之前的年度均产值的三到六倍之间;而对于其它类型土地的征用补偿标准,则需要各地区参照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通常情况下设定为该地块在被征用前的三年内平均每亩产值的三到五倍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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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买卖土地怎么样才被法律认可
[律师回复] 解析: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农户仅有使用权,不得将其自家的土地转租、出让或出售给非农业建设者。然而,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农村土地转让则被视为合法行为: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仅限于本村内无宅基地的家庭之间进行,且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政府审核通过后,由乡镇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确认转让的合法性。反之,未经申请擅自转让的行为则属非法。其次,农村耕地的转让较为简便,只需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即可生效,但发包方仍保留对承包方使用土地的监督权,若发现滥用土地现象,有权予以回收。再者,家庭联产承包耕地使用权的转让须先经村委会建立档案备案,方可视为合法,否则即为非法交易。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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