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财物分配律师
梁军燕律师
执业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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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 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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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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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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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财物分配推荐文章
地下防水工程分级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地下防水工程等级:1、1 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2、2 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3、3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4、4 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2、屋面防水等级:1、屋面1级防水。2、屋面2级防水。3、屋面3级防水。4、屋面4级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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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各地高温津贴物品有哪些?
按照防暑降温的相关规定,夏季应发放防暑降温费,从6月到9月,四个月属于防暑降温期。发放方式有两种,1、发钱。2、发实物。实物一般以绿豆、冰糖、茶叶等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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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业主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怎么使用
物业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房子以后的日常维修工作的,例如墙皮脱落,小区公共设施的损坏或者电梯出现故障的情况下,物业要维修这些公共区域就需要使用维修基金。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程序也比较严格,一般情况下都要召开业主大会,这样也是为了避免私吞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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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本的内容是什么?
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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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可离婚
法律上,分居并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必须通过协商签署离婚协议或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等方式解决。若因分居提出离婚,经法院判决不许离婚后,双方继续分居满一年,任一方再次申请离婚,法庭可能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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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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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财物分配问答推荐
夫妻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涉及出轨的婚姻在面临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配问题,应首先通过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当诉诸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定。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兼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作出最终判决。需要指出的是,出轨并非法定过错行为,只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离婚财产的分割产生影响,但并不能改变财产分配方式的基本原则。因此,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原则上仍需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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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死后配偶能拿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倘若某位教育工作者因为工作原因而不幸离世,那么他或她的配偶将有权得到以下三项福利待遇:首先是丧葬费,金额约等于该地区过去六个月内全体员工的每月平均工资;其次是工伤补偿金,额度相当于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之多;最后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将依照该职工生前个人薪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由于工亡导致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并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属们。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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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当自愿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条款在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时,便具有了法律效力。这些法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协议的签署方需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其次,该协议必须是建立在自愿且真意表达之上;此外,协议内容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最后,协议签署方不得与协议相对方存在恶意串通,以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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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想分财产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正常的婚姻解除程序中,夫妻双方有权自主选择是否对婚内共有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来说,若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对于婚内财产分割持有异议,只需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之后,即可决定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所有的婚内共同财产均应按照夫妻双方的意愿予以处理。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关于婚内共同财产的处理事宜,必须首先由夫妻双方以协商方式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兼顾子女、女性以及非责任方的利益,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此外,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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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一方用私有财产买了车产权归谁
[律师回复] 解析:若该车辆是用婚后双方所得的收入所购置,即便其所有权仅登记在某一方的名下,仍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法律层面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赚取的财产,理所当然地应该平等分配。倘若该车辆是用夫妻一方婚前所积累的储蓄所购置,且其所有权登记在他/她个人的名下时,那么这辆车就应当被认定为是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反之,如果该车辆是用另一方婚前所积累的储蓄所购置,并且其所有权登记在配偶的名下的话,那么这辆车便应当被视为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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