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常见情形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挪用资金罪主要涵盖以下三种情形:首先,犯罪人擅自使用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数目大于等于10,000元人民币且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其次,将本应用于合法经营的10,000元人民币到30,000元人民币的资金挪作他用,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最后,将原本用于合法经营的5,000元人民币到20,000元人民币的资金挪作他用,用于从事违法活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第八十五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