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租赁房屋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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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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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202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有哪些?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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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买房子交契税要带什么资料?
买房子交契税要带上购房发票、身份证及购房合同等材料,买房过程中契税是主要税种之一,购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后,在办房产证之前要缴纳契税,可以通过开发商代办,也能自己去不动产交易中心缴纳。如购买首套房,是小户型的,可以享受契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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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夫妻离婚分割房产税收是多少?
夫妻离婚分割房产税收主要包括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登记费80.0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00元。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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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公租房使用期限多长时间
公租房在现在城市中越来越多见,它是属于国家公共租赁房子,不是归个人所拥有的,申请到公租房的人可以使用的期限一般为5年,是方便给外来务工,没有房子但是属于稳定就业的人提供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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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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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租赁房屋合同纠纷问答推荐
未签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纷争问题上,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可采取以下途径进行矛盾化解:首先是劳动者有权利与用人单位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相关争议;其次,劳动者还可征求并参与到与维护自身权益有关的调解组织当中进行调解工作;再者,劳动者也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期获得公正的裁决结果;最后,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和支持。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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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拉扯摔倒未受伤用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推搡他人所涉及到的治安处罚事宜,如果在推搡过程中未曾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其他不良后果,且仅被归类为性质较为轻微的民间纠纷时,一旦其中一方选择报案,警方将针对另一方实施批评警告,并进行相关调解处理。如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则无需进行处罚。然而,若调解未能取得成功,或者即便达成了协议但未能得到遵守,那么公安机关便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告知当事人有权就此产生的民事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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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承担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若租赁双方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维修责任归属问题,并且承租方并无明显过失,仅是由于所租住房屋出现了自然老化现象导致了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在此种情况下,承租方无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应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赔偿义务。然而,如若承租方确实存在过失行为,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处所述“过失”,即是指承租方明知或应该知道该租赁房屋已出现老化现象,甚至可能出现破裂危险,但仍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倘若在租赁合同中已明确规定租赁房屋的维修责任由承租方承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方便必须承担起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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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会不会冻结账户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房产纠纷中,可能会出现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然而并不是在所有情境之下都能实现这一做法。若房产争议牵涉到一方是否存在债务问题或者产权归属等实质性问题,则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交申请,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被诉人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便是其中一项可行的方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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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房屋归女方但未过户这样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中所明确规定的房地产归属于女性所有,虽然并未完成过户手续,但这份协议仍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应。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未经过户的情况下,女性无法依据此份协议依法取得该房地产的产权。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完毕之后,务必尽快办理相关的房屋过户手续。若未能进行过户操作,则不会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原所有权人的权益也不会发生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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