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34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定罪为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案件中,所涉及的34万元债务已经属于刑法明确规定的金额较大这一严重程度。因此,涉案人员将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必须全额支付2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的罚款。然而,若该行为构成了贷款诈骗罪,那么所欠下的34万元债务便已达到刑法规定的金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因此,涉案人员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支付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可能被没收全部财产。为了准确地区分涉案人员究竟是犯下了贷款诈骗罪还是信用卡诈骗罪,我们需要了解他们是如何获取这笔贷款的。如果涉案人员是通过恶意透支信用卡来获取贷款的,那么他就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反之,如果他是通过正规的贷款程序,利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合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那么他就是犯下了贷款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