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追诉期限也就是仲裁时效,通常是一年哦。从咱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要是咱向对方主张权利啦,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啦,又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啦,这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中断后仲裁时效期间得重新算。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咱没法在第一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那仲裁时效就中止啦,等中止时效的原因没了,仲裁时效期间又继续算。要是劳动关系还在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产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第一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可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从劳动关系终止那天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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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