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朱海峰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 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5.0分
服务:
999+人
执业:
13年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律师档案
查看详情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牡丹区农村土地买卖纠纷推荐文章
全款买房子需要结婚证吗
在结婚之后买房的,不管是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还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提供的证件里面其实基本都是需要结婚证。此时,不管是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结婚证都是必须要提供的证件之一。
10w+
浏览
2024-05-21
卖车签协议不过户是否可以
买车签协议不过户的做法是不可以的,因为私下双方签订的协议根本就不受法律的保护,在机动车登记规定当中,已经注册的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情况下,应该是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天之内向车辆登记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只签协议却不过户对双方的法律风险太大。
10w+
浏览
2024-05-21
农村宅基地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是只有使用权的,而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申请房产证的。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村民可以办理建房房产证,而对于宅基地,我们有的是使用权,所以在我们需要使用宅基地时,要首先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才可以自建房,然后办理房产证。
10w+
浏览
2024-05-21
土地使用税计税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0w+
浏览
2024-05-21
经济纠纷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经济纠纷司法诉讼活动的有效期限为三年。1.合同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保护财产权益的时效制度为三年。2.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及责任方开始计算。3.若自权益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将不再提供法律保护与支持。
10w+
浏览
2024-05-21
诉讼管辖
查看全部知识
牡丹区农村土地买卖纠纷问答推荐
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系数,以周边类似房价为参考基准进行适当调整,需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谓“类似”的概念是指在区位、用途、建筑物结构以及占地面积等多方面具备相似特征的物业。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当依法委托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科学评估。其次,对于涉及到的搬迁及临时安置费用,通常会在政府所制定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予以详细规定。再者,由于征收行为可能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其具体补偿数额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若双方无法在此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相关规定,应当由专业评估机构通过科学评估手段加以确定。以下是整个过程的详细步骤:首先,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确定拆迁范围之后,将相关信息通知至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机关。其次,区、县政府机关接收到通知后,将立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对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进行严格控制,同时暂停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再次,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出一份详尽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给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然后,当涉及到因旧城区改建而需要征收房屋时,若大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并不符合本条例的规定,那么市、县级人民政府有责任组织一场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上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原有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最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将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其中将对拆迁事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例如补偿方式、金额、应安置人口数量、应安置面积大小、安置地点、楼层、搬迁过渡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且具体的规定。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的权益保障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我国渔业法规明确强调对渔民权益的保护措施,涉及渔民社会保险制度、渔业协会组织架构以及针对渔民进行的职业技能培训等多方面。在具体的合同条款中,必须全面反映出渔民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确保渔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以及如何公平公正地分配渔获物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等关键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应当建立渔民社会保险制度,对渔民的生命、财产和劳动能力实施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九条渔民生产活动应当采取安全、环保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五条积极推行渔业合作,坚持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渔获物产权和利益分配原则,并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非本村村民购买宅基地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很遗憾,宅基地是不允许进行买卖交易的。其所有权归属于集体所有,而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获取,所需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批程序。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享有,且这种权益与享受者的特定身份息息相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擅自取得或者以任何形式获取该项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买卖假冒伪劣产品14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如下:首先,若销售总价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不足二十万元时,需接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独支付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其次,若销售总价达到了二十万元人民币但仍未超过五十万元时,需接受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再者,若销售总价已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而尚未超过二百万元时,需接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最后,若销售总价超过了二百万元人民币,则需接受十五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并处销售总额50%以上至2倍以下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如何转让
[律师回复] 解析: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通常情况下,集体用地的转让仅限于转让给同一集体内的成员,同时,不得将此类用地用于非农建设领域。其次,在特定条件下,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在集体组织内部通过诸如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以及拍卖等多种渠道进行自由转让。再者,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也能够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转让。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过程必须得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且还需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最后,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直接改变土地的属性,从而使得其具备自由转让的资格。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济南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青岛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临沂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潍坊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烟台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济宁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淄博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威海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东营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日照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泰安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滨州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枣庄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德州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聊城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菏泽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曹县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定陶县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成武县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单县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巨野县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郓城县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鄄城县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东明县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菏泽开发区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找牡丹区专业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牡丹区擅长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牡丹区律师
>
牡丹区农村土地买卖纠纷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