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村耕地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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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耕地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缴纳土地使用税时间是什么时候?
缴纳土地使用税时间是: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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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我国的殡葬用地性质是什么?
殡葬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宗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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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厦门外地户口失业金标准是多少
在厦门外地户口的失业金标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失业金标准跟当事人参加失业保险的时间有关,比如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够三年的,按照公司给当事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发失业金,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缴费总额的90%发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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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北京农业户口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北京农业户口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但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申请通过,而这些条件主要就是有: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无住房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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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异地买车本地上牌可以吗?
如果在异地进行购车是可以在本地进行挂牌的。当事人当事人是需要注意在本地进行挂牌时需要保存好全套的随车资料,同时也是要办理临时牌照,在车辆到达本地后车主也是要到车管部门申报车辆户口,交纳车辆购置税后进行选牌照,然后车主只需要等待领取牌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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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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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耕地合同纠纷问答推荐
父母打工可以写务农吗
[律师回复] 解析:请根据您目前的实际情况正确填上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相应的职位,若您目前尚未在任何企业机构任职,可选择填写“务农”的选项。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家长们所从事的职业对子女本身并无太大影响,其主要作用可能只是用来辨识不同社会阶层间的环境差异或者社会地位的高低而已。而职业则是指那些为了维持基本生计所需,而不得不从事的社会化性质较强的各类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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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可耕地建厂房政府强拆后有哪些补偿措施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企业拆迁的补偿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拆迁资产所进行的补偿,该部分补偿内容涵盖了无法进行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以及其地面上附着的各种设施以及由于确定必须进行搬迁而导致发生损失的各类机器设备等产生的费用;其次,针对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这其中包括了在搬迁前期所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还有物资的拆卸、包装以及运输费用,以及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用等等;最后,根据拆迁政策所规定的奖励费用,例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也将作为补偿的一部分予以考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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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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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农园三队自留地被收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若您的自留地遭遇征收时,将获得补偿。其具体的补偿标准可参照以下内容:首先是土地补偿费用。如果该土地被用于耕种水稻、蔬菜等作物,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价格政策进行核算,即按照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来计算补偿费用。倘若该土地被用于饲养鱼虾、养植藕类、建设养殖场、种植果树、经营竹园或拥有林地等用途,那么相应的补偿费用将会按照该土地的年产值的五倍来计算。另外,对于那些被用于柴山、滩涂、水塘、苇塘以及其他具有经济效益的非耕地,其补偿费用会按照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而对于那些没有任何经济效益的非耕地,通常情况下不会给予补偿。其次是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用。其中,青苗补偿费用通常会按照一个季度农作物的产值来计算;而对于那些已经成熟并可以收获的农作物,则不需要支付补偿费用。最后是安置补助费用。如果在征地之前,被征地单位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大于等于一亩,那么对于被征用的耕地,其安置补助费用将会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来计算;反之,如果被征地单位的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小于一亩,那么对于每亩被征用的耕地,其安置补助费用将会从年产值的四倍开始计算,并且随着人均耕地面积的逐渐减少,安置补助费用也会随之增加,但是最高不能超过年产值的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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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古基镇原退耕还林地,现因修电路铁塔永久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张滢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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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村里的一个叔叔叫我弟弟大晚上带他去街上吃罗锅,开的烧的踏板车,无证,我弟超车,对向来车,就出车祸了,车是我弟弟的,但是伤到的是那个叔叔的腿了,父母就借了七万去医,出来他家还要赔11万,经过讲后面赔7万五,已经给了他家三万4,现在又要反悔要15万,
[律师回复]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
潘兴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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