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起刑标准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有以下几点:首先,当员工擅自挪用本单位资金达到10,000元人民币至30,000元人民币之间,且该行为超过了三个月仍未能归还给单位时;其次,若员工挪用单位资金达到了上述金额范围内,同时其使用这些资金的目的为进行某种盈利性质的活动;最后,如果员工挪用额度在5,000元人民币至20,000元人民币之间,并且将这些资金用于非法性质的用途。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