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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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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土地使用税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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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有哪些?
第一种是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的纠纷;第二种是业主委员会的更替、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而产生的纠纷;第三种是物业管理公司擅自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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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可以吗?
身份证到期后异地办理是可以的,只要带上即将过期的身份证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但一般还需要提供当地的居住证明,以及相关的个人证明文件,在派出所审查通过后即可以办理身份证的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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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港澳通行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港澳通行证是可以异地申请办理的,在大陆有六个城市都是可以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对于非本地户籍和在校大学生都可以在这六个城市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折你去哪个,但是需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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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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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土地纠纷问答推荐
抚养费纠纷的原告主体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抚养费纠纷诉讼所需注意的几个关键点包括:首先,必须将诉求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常驻地址不吻合,则需向其常驻地址所在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其次,在提起诉讼前,务必妥善搜集各类证据材料,并为可能出现的应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可寻求专业律师的支持和协助,提高最终胜诉的概率。从法律层面来看,对于涉及公民的民事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与常驻地址存在差异,则由常驻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而针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案件,同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当同一诉讼涉及的多个被告住所地及常驻地址分别位于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时,各个法院均享有相应的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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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变更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在离婚时涉及到房贷问题,解决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夫妻之间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地产归属于两口子的共有财产,而没有偿清的贷款同样应当是夫妻双方所承担的共同债务,因此,他们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其次,假设两个人都决定结束这段婚姻生活,那么这款未偿还的债务依旧需要夫妻俩共同负担。然而,若是夫妻双方可以经过彼此适当协商的话,亦可以由某位当事人全权负责还债;最后,若在离婚之后,购买住宅的那一方无法承受房贷带来的压力,银行依旧享有权利向其原先的伴侣进行追讨。已经交出住宅的一方若能够替代另一方去偿还银行房贷的话,这位代偿还者便有权向另一方索要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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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离婚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在面临离婚争议时,我们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首先,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来达成和解;其次,若双方对涉及到的离婚事项有所争执且无法自行达成一致意见,我们也可考虑请求第三方机构介入,进行公正合理的调解;最后,若前两种途径均无法妥善解决问题,我们还可以向当地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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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补缴土地出让金应采用土地实际成交价格进行精确计算。倘若实际成交价格未低过其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平均标准,此时应当以该成交价为基础,按照至少不低于40%的比例计算出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反之,如果成交价格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那么就需要依据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来计算土地出让金。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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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土地证怎么办不动产证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办理房产证的事宜,具体情况需视房屋属性而定。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该房屋是属于何种类型的地产,例如是否为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所谓“小产权房”。此类房产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并不允许进行私人财产登记,即无法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房产证。然而,若该房屋拥有完备的产权,且属于政府拆迁后的安置房范畴,那么便可向当地房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房产证。在此过程中,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由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公室见证的拆迁赔偿协议;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3.相关证明文件;4.被拆迁人身份证明;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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