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专办恶意伤人案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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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专办恶意伤人案辩护推荐文章
团体意外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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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对于我国的护照哪里办理?
对于我国的护照一般是要在当地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进行合法的办理;而且办理还必须要由本人亲自去做,不能委托任何人进行办理,如果当事人有犯罪的案底一般还要开无罪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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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被人恶意诽谤没证据怎么办
在法律纠纷中,应全面搜集并核实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词、陈述、供述、辩护、司法鉴定、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以维护个人权益。这些证据需经严格查证核实,真实可信,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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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名誉毁谤
一般盗窃案会挂网逃吗
对犯有盗窃罪的在逃嫌疑人,警方会发布通缉令追捕。而一般刑事犯罪嫌疑人只需在公安内部网络通报信息,实行“网上追逃”。若嫌疑人须逮捕且在逃,公安部门可发通缉令,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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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强制措施
附条件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吗
赠与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如财产未转移所有权,赠与人可撤销。但公证或公益性质的赠与不受此限。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只能通过法定情形撤销,如侵犯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未履行抚养义务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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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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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专办恶意伤人案辩护问答推荐
护理依赖必须一次20年的规定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在某些情况下,对于具备部分护理依赖性的当事人,法院通常会做出长达不超过二十年的长期护理判决。所谓护理期,主要是用来描述人体遭受损伤之后,在接受治疗或进行功能性康复过程中无法独立完成日常生活活动,需要他人提供照护与协助的这段时期。在计定期限方面,通常需要计算到被害人恢复其自身生活自理能力为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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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管理的职责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敬启者:我荣幸地向您介绍我们的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其详细信息如下: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方向的蓟门桥附近的土城路6号。作为国家重要部门之一,国家知识产权局致力于保护各类知识产权,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并承担着商标、专利以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及行政裁决等重要职责。同时,该局还对商标、专利的执法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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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辩护词什么时间交最好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明确规定,被告人在自收到人民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至法庭正式开庭之前的任何时间段内,均有权向法庭提交辩护词。然而,为了确保辩护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许多经验丰富的律师通常倾向于在庭审结束之后再将辩护词呈交给审理案件的法官手中。因此,必须明确指出,如按上述规范执行,被告人在距离开庭日期前的十个工作日内都享有向法庭提交辩护词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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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七件套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1)头部防护措施: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物体坠落或者撞击伤害,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守规定,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或者头盔等防护装备。(2)防止物体坠落的防护措施:在进行高空作业(高度低于2米)或者面临跌落风险的情况下,必须正确地系紧安全带,以确保自身的安全。(3)眼睛防护措施:当工作环境中存在粉尘、气体、蒸汽、雾气、烟雾或者飞溅物对眼睛或者脸部产生潜在危害时,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眼镜、眼罩或者面罩,以达到全面保护眼睛和面部的目的。(4)足部防护措施:在可能遭遇物体坠落或者接触到化学液体的工作环境中,应穿着具备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以及防火花功能的保护鞋,以降低意外伤害的可能性。(5)防护服的选择:对于高温或者低温作业环境,应选择具有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以及防射线等多重防护性能的防护服,以满足不同工种的特殊要求。(6)听力防护措施: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的要求,为员工配备适当的护耳器,并确保提供良好的通讯设备,以减少噪音对听力的损害。(7)呼吸防护措施:在选择呼吸防护用品时,应依据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缺氧、易燃易爆气体、空气污染程度、防护用品类型、特性及浓度等多种因素,从而选择最适合的呼吸防护用品。法律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的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监察区域内煤矿企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实施监察。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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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抗辩权,其成立需满足以下三个主要条件:首先,必须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产生的互负债务关系;其次,要求双方当事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明确的先后履行顺序;最后,对于应当先行履行债务的一方,若其未能履行或者履行债务时未能达到约定之标准,也会构成对方行使抗辩权的前提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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