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屋租赁纠纷办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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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屋租赁纠纷办案推荐文章
2024年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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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屋面防水工程保修期是多久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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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有哪些?
第一种是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物业管理费和滞纳金的纠纷;第二种是业主委员会的更替、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公司而产生的纠纷;第三种是物业管理公司擅自侵占业主共有物业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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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二手房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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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江苏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间,或单位内部直接负责人等以组织名义诈骗金额达人民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间,应当依法刑事立案并追究法律责任。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陈述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财物,导致受害人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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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金融诈骗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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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房屋租赁纠纷办案问答推荐
房屋居住权二手房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1.居住权持有者与不动产所有者需共同向相关司法部门递交具有效力的居住权合同申请,或者由居住权拥有者单独提出申请,并附上已生效的遗嘱、遗嘱执行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经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认证的有效法律文件作为佐证材料;2.在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机关处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各类表格并进行严格的审批流程;3.在完成上述步骤后,缴纳相应费用以办理最终的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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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的原告主体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抚养费纠纷诉讼所需注意的几个关键点包括:首先,必须将诉求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常驻地址不吻合,则需向其常驻地址所在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其次,在提起诉讼前,务必妥善搜集各类证据材料,并为可能出现的应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可寻求专业律师的支持和协助,提高最终胜诉的概率。从法律层面来看,对于涉及公民的民事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若被告住所地与常驻地址存在差异,则由常驻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而针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案件,同样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当同一诉讼涉及的多个被告住所地及常驻地址分别位于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时,各个法院均享有相应的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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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变更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在离婚时涉及到房贷问题,解决的策略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夫妻之间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地产归属于两口子的共有财产,而没有偿清的贷款同样应当是夫妻双方所承担的共同债务,因此,他们都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其次,假设两个人都决定结束这段婚姻生活,那么这款未偿还的债务依旧需要夫妻俩共同负担。然而,若是夫妻双方可以经过彼此适当协商的话,亦可以由某位当事人全权负责还债;最后,若在离婚之后,购买住宅的那一方无法承受房贷带来的压力,银行依旧享有权利向其原先的伴侣进行追讨。已经交出住宅的一方若能够替代另一方去偿还银行房贷的话,这位代偿还者便有权向另一方索要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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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屋证书有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解析:房屋产权证书类别众多,主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利证书》、《房屋共同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利证》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等等。顾名思义,房产证乃是由负责房屋产权登记事务的相关部门颁发的用以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该证件包含了两部分内容:即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与共有的《房屋共有权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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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隔音属于质量问题吗
[律师回复] 解析:商品房质量问题主要可分为以下三大类别:第一种是商品房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例如产生结构性的炸裂、倾斜以及崩塌等现象;第二种则是会对日常居住和使用带来严重影响的质量问题,诸如无法进行正常的水电供应、隔音性能未达到标准等情况;而最后一种则是其它较为常见的质量问题,如房屋出现渗漏现象、地面出现空鼓情况以及墙面涂料脱落等状况。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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