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保险追偿起诉状撰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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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保险追偿起诉状撰写推荐文章
《社会保险法》全文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五章失业保险。第六章生育保险。第七章社会保险费征缴。第八章社会保险基金。第九章社会保险经办。第十章社会保险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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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知识是什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知识是参加城乡养老保险的公民个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之下是可以按照月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具体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是年满60周岁,还是就是需要累积缴纳费用达到15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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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税务情况说明书格式怎么写?
情况说明书格式:1、标题部分:某某公司申请发票增量的申请。2、台头部分:某某国税局。3、本企业基本情况:成立日期、认定一般纳税人日期、法人、财务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注册资金、主要经营项目。4、本企业最近几个月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 财务核算情况,是否按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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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怎样规避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
1、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2、做银行贷款,就要有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3、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承受能力。4、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特别是要掌握担保责任免除的合同条款,注意掌握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出现违规操作可以申请不再为担保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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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中断缴费后生育险补交可以报销吗
生育险中断缴费后在一个月内进行补交的情况下就可以报销,如果中断的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这种情况下就得重新计算缴纳年限,女职工生育时,参加生育保险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才能用生育保险报销。而且生育保险是不能以个人的名义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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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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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保险追偿起诉状撰写问答推荐
追尾后对方没去定损能私了吗
[律师回复] 解析:倘若于交通事故当中,追尾肇事者负有完全责任,则应对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做出详细评估,以便确定相应的理赔方法。若仅限于汽车财产方面的损失,便有权向责任方索取财产损失及车辆修复或替换所需的相关费用。而如若不幸导致人身伤害,便可以主张责任方应承担起患者因医治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因误工所导致的收入降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工资、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用等。此外,还可以寻求保险公司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仍未得到满足的部分,再向责任方提出补充赔偿的要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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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险对诉讼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计费方式为:每小时收费介于200至3000元之间。若仅涉及行政诉讼而未涉及财产纠纷,则每件官司的收费范围将会区分为3000至20000元不等。然而,如若诉讼案中牵涉到财产权益,则收费标准将在1000至8000元的基础之上,根据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区间进行分段并按照相应比例累计计算。具体而言,当争议标的额低于或等于5万元时,将免除额外加收费用;而当争议标的额位于5万至10万元(包括10万元在内)之间时,则需按照8%的比例额外收取费用。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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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轿车强制保险,次责如何赔付对方
[律师回复] 解析:若交通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辆,则应按照法律规定在各自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对彼此产生的全部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具体而言,无论在死亡或伤残责任方面,还是在医药费用以及财产损失赔偿上,这一总计高达约12.2万元人民币的资金都将由相应的保险公司承担。然而,如事故中所导致的损失超出了上述金额,那么超出部分将由双方按照7:3的比例共同承担。若事故中一方为机动车辆,另一方则是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那么根据相关法规,机动车辆需在其所投保的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对另一方的全部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同样地,若损失超过该限额,则超出部分将依据事故责任的划分进行分配。在此情况下,若机动车辆被认定为主责,则其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之间的责任比例将按照8:2的方式进行分配;反之,若机动车辆被判定为次责,则其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之间的责任比例将按照6:4的方式进行分配。最后,若事故中的双方均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那么他们之间的所有损失将按照7:3的比例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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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男方买房写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婚后男方购置的房屋即使登记在女方名下,亦可视为其与配偶共有的财产权益。针对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倘若双方并未对此作出明晰的约定,那么无论产权证书上仅记载了哪一方的姓名,都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此外,若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然而夫妇双方又达成协议,决定在产权证书上仅署名其中一方,但同时声明该房产属于双方所有,则此种情况下的房产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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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汽车事故保险公司处理理赔事务的具体流程如下所述:首先,您需向保险公司报告此次意外事件;随后,保险公司的相关检验工作人员将对事故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和损失评估;接下来,他们会对您提交的赔偿请求单证进行详细的核实和审查,并签署回执;紧接着,理算师将会重新进行计算以确保准确性;最后,交由保险公司理赔业务主管领导进行最终审批,待批准后,便可完成整个赔偿过程。在整个理赔程序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便是向保险公司报告意外事件,即肇事者在投保车辆遭受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完成事故报案操作。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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