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妺子有一张车她拿去二手车市场抵押,抵了3万块,跟老板协商车开几天,开几天后她又把车当在另外一家。现在第一个老板要告他诈骗,成立吗,我们跟老板也在协商钱还他利息也照样给他。他不同意,他就要车,可是车已经二次当了。这样够成诈骗吗?
[律师回复] 你妹妹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她在第一次抵押时,与二手车市场老板协商好可以开走几天,且未隐瞒后续可能将车再次抵押的意图,同时在第二次抵押时也如实告知了对方车辆已抵押的情况,并且有还款的意愿和计划,只是暂时无法立即归还车辆,那么一般不构成诈骗,这更倾向于民事纠纷中的债务问题。 然而,如果她在第一次抵押时,故意隐瞒了后续要将车再次抵押的想法,并且在第二次抵押时也没有告知新的抵押权人车辆已经抵押的事实,具有非法占有第一次抵押所得款项的目的,比如将款项用于挥霍或者明知无法偿还却仍然如此操作,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你们现在愿意还钱和利息,也不影响对其之前行为性质的判断,不过积极协商还款可以作为一个从轻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