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楼房拆迁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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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楼房拆迁纠纷推荐文章
房价到底会不会上涨
中国的城市模式完全不同于美国。我们是摞起来的城市,密度高,人口高度集中。这种趋势一旦形成,很难改变。有人口增量的城市,房价很难回落。加上人民币货币供应量长期偏高,所以房价只能不断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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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公司如何申请公租房?
公司不能申请公租房。申请公租房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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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买房贷款流程有哪些步骤?
1、选择合适的房产。2、签定房屋买卖合同。3、提交按揭贷款申请。4、等待银行审查结果。5、签订贷款合同。六、等待银行放款。七、房管局备案。八、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开始还款。九、收房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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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北京购房契税新规定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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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房产证单独所有的含义是什么?
房产证上注明为单独所有的话,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没有其他所有人。但在夫妻财产共有原则下,如果房产是婚后所购置,且夫妻双方对产权分割没有其他书面约定的话,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谁,原则上就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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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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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楼房拆迁纠纷问答推荐
法院说回迁房不能强制执行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回迁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物。然而,执行过程需遵循相关法定程序方为合法合规。若该建筑物属被执行人及其受抚养亲属维系基本生活所需之居所时,人民法院有权对其进行查封,但禁止实施拍卖、变卖或抵债等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五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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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纠纷官司败诉,如何申请再审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二审诉讼失败后申请再审的详细流程包括以下四个步骤:首先,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或裁决表示反对意见并有异议,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其次,在上诉申请被受理之后,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能够确定是否予以立案处理;接着,就需要进行正式的法庭审理环节;最后,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动履行裁判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的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请求再次审查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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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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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经济纠纷案件中律师服务费及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则如下:首先,应由委托律师处理案件的一方当事人自行支付律师的服务费用;其次,在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则应由败诉方进行承担。法律依据为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该法规明确指出,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胜诉方自愿承担诉讼费用,也可予以考虑。对于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所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若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人民法院将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益关系,来确定当事人各自所应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此外,第二审人民法院若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裁定做出了修改,那么就必须相应地调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最后,如果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后达成了协议,那么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就需要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来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来最终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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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属那个警察管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房屋纠纷问题,这并不属于警方所应当承担之职责范围。您可考虑寻求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协助,该部门通常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各类涉及房屋租赁及买卖方面的争议事宜。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以下几项基本条件必须得到满足:(一)作为原告,您需与案件存在直接的利益关联;(二)被告身份必须明确无误;(三)诉讼请求须具体且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支持;(四)案件应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受诉法院具有相应的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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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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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未下本买卖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此种交易模式得以实现,然而并未得到任何法律保障,这是由于回迁房并不具备房产证这一重要凭证,因而无法进行合法的产权流转手续办理。这种情况下,买方的利益在法律层面将无法受到相应保护。根据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管理法规,所有不动产物权,诸如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行为,均需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登记,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反之,若未能依法登记,则该行为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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