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证经营废品站会给予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一)若只是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经营普通废品站,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配合查处部门,主动上缴违法所得。若经营规模小、社会危害轻微,积极整改争取按规定接受不超过5000元的罚款;若拒不改正可能面临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若废品站涉及危险废物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要马上停止相关活动,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改正,主动上缴违法所得,接受10万至100万元的罚款。若情节严重,可能会被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法律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