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财产分割反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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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产分割反诉推荐文章
北京产假能休息多少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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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房产契税怎么算,新政策如何规定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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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国家规定三胎产假多长时间
女性员工为三个孩子提供超过128天的产假。正常产假为98天。如果有多个三胞胎,产假将增加30天(如果是难产,则增加15天)。由于我国鼓励晚婚晚育,在实践中,各省市往往对遵守晚婚晚育政策的女职工给予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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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无产权证车库买卖合同有效吗
无产权证车库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没有产权的车库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用着都没什么问题,除非都没房产,对于抱着的目的购买者来说,这有点类似于小产权房,没有权利转让凭证的交易始终存在风险,很可能出现一位二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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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主要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以及鉴定意见和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这些证据需经过查证核实,才能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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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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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财产分割反诉问答推荐
一房二卖技巧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从法律视角审视,开发商的“一房二卖”行为可能面临如下严重的处罚措施: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全额退还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损失;其次,还必须承担最高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额外赔偿责任;此外,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强制性的限期整改,同时处以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罚款。如果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又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次出售给他人,那么将会受到严厉的警告处分,并被要求限期改正,同时还要接受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罚款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构成犯罪,进而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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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是不是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依照现行的相关法规制度,通常情况下在双方于婚前贷款购买房产之后,婚后若决定添加配偶姓名,此时所购房产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关于这一点,我们有必要参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阐述。根据该等法律条文之规定,无论是在婚前抑或是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并达成共识,约定将某一方独自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配偶或与配偶共享所有权的,那么在受让人即配偶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之前,转让人便有权撤销先前的赠与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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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分配增值税怎么缴纳
[律师回复] 解析:在离婚期间关于财产分割的房产事项上,并不需要缴纳税款,其具体的规章制度如下所述:首先,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夫妻间进行财产分割,将原本共有的房产所有权归于某一方时,这其实是房产共同所有权的变更,并非现行契税政策所定义的需征税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其次,当涉及到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房地产及土地使用权限时,是可以豁免增值税。另外,若房屋产权所有者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配偶时,则无需对当事人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至于夫妻共有财产方面,若其中一方选择放弃,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配偶”,因此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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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把共同财产给子女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夫妻将各自名下的财产赠送给子女稳妥且符合法律规定,此种行为可视作一份赠与协议。在夫妻双方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他们有权共同处置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此类约定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这些财产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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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一方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解析:在配偶一方离世之后,夫妻双方所共有之资产并不全然归属尚在世间的另一半所有,而是须将此类共同财富进行合理分割,余下的个人专属部分将以遗产形式进行合理分配。(1)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分配,即在婚姻关系延续阶段中,夫妻共同创造、积累或取得的所有财产,除非事先有所约定,否则在处理遗产时,应首先将共同拥有的财产的一半划分为配偶所有,而剩下的部分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关于配偶一方离世后,其遗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其所享有的份额通常应该是平等的。对于那些在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赡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考虑给予更多的份额。然而,若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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