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枣庄离婚财产分割推荐文章
一类经济适用房、二类经济适用房如何区分
一类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才可以上市出售,二类经济适用房拿到房本即可上市出售。一类和二类经济适用房都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税,且计算方式相同,都是根据是否首套购房、房屋面积、网签价以及是否满五唯一等因素确定。最明显的不同之处是一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综合地价款,二类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10w+
浏览
2024-05-16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1、赠与过户:先到公证处做赠与公证,再带公证书和房产证到房管局办转移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2、赠与费用:公证费2%,契税3%,交易手续费每平方6元,登记工本费。受赠的房屋出售要追缴20%个人所得税。
10w+
浏览
2024-05-16
离职后再入职工龄可以累计吗?
员工在离职后决定在同一家公司再次入职,在一定条件下工龄是可以累计的,如果公司不承认,员工可以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但是中途离职再入职还会产生其他的问题,所以员工在离职时要考虑清楚。
10w+
浏览
2024-05-16
男方产假国家规定2024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规定,男方是没有产假的,最多会有一个陪产假,有些地区也称之为护理假通常情情形下此假期的时间是15天。当然,男女职员若是想要享受陪产假,那么首选需要拿出相关证明自己配偶怀孕了、或者是生育了,且生育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性材料。
10w+
浏览
2024-05-16
2024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有哪些规定?
个人所有非营运用的房产可以享受免税,企业创办的用于自用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及医院可以享受到免税;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一致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房产税,对于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力量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可以暂免房产税。
10w+
浏览
2024-05-16
查看全部知识
枣庄离婚财产分割问答推荐
婚前买房婚后自己公积金还贷是婚前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1、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并不符合标准定义。2、假设在婚姻关系中,某套房产乃由夫妻中的一方先前个人投入资金购买并完成所有权注册,且登记在这一方单独人名下,如此以来,这套房产的完整所有权便归属于这位登记者在婚前所有。3、尽管在婚后的日子里,夫妻双方可能会共同承担还贷责任,但无论哪一方向银行借款,均应视为夫妻婚后共有的财产,双方各享有一半的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申请扣押的财产当事人破产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在特定情形下,法院有权决定执行程序终止,并将其整合至破产程序之中。当人民法院获准受理某一破产申请时,任何针对该债务人的其余民事执行程序以及财产保全程序均需立即暂停进行。一旦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破产案件,该案将面临两大可能的结果:1.如果未被裁定宣告破产,则执行机构可依据自身权限自行启动恢复执行程序;2.若法院最终作出宣告破产的裁定,则裁定案件终结执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婚前个人购买的股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1、在此需明确指出的是,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并不包含其中任何一方在婚前购买的股票。然而,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配偶一方或双方的介入而使其投入的股票产生了盈利,那么这部分的收入应当被视为夫妻共享的资产。2、另外一种情况是,假如某人在结婚前已通过股票投资积累了一定利润,那么他或她再婚后从这些股票中所获得的额外收入将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结婚两年男方转账五万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婚后男方将款项转至女方名下所涉及到的财产性质问题,需视具体情形进行剖析:1.若男方于婚后将自己有权处分的个人资金转汇至妻子名下,并明确表示其系单方面对女方个人的赠与,那么在转账行为完成之际,赠与行为即告成立,该笔款项便转变为女方的个人财产;2.倘若男方在婚后将个人所有的金钱转至女方名下,同时明确指出此举乃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财产便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双方共享之物。值得注意的是,男方在婚后将婚后所获财产转至女方名下,实际上是将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改变了占有权属状态,但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财产可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二)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享使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以下财产,均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仅归属于某一方的财产除外;(五)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反担保保全财产怎么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1、关于财产保全事项,在此过程中并不涉及反担保措施。若被申请人对此提出异议,可申请复议,亦或是通过提供担保物来撤销原有的保全措施。2、反担保制度的建立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性要求:(1)须有第三方实体已经为债权方提供信用保证;(2)必须由债务人与包含债务人在内的第三方同时向该第三方向债权方提供担保;(3)仅当第三方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类型的担保时,方可有权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滕州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市中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薛城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峄城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台儿庄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山亭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高新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济南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青岛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临沂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潍坊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烟台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济宁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淄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威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东营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日照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泰安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滨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德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聊城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菏泽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找枣庄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枣庄专业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枣庄律师
>
枣庄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