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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府合同诈骗诉讼推荐文章
重庆市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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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行政审批的法律规定是行政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资格资质,确定特定民事权利能力的行为,行政审批的主体都是行政机关,有些特定的行为是需要有行政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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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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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房产契税2024政策是怎么样的?
对于个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下,契税税率按1%征收,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1、5%征收。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契税税率按1%征收,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2%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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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二胎政策以前超生二胎还罚款吗?
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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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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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府合同诈骗诉讼问答推荐
集资诈骗罪的私法认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非法集资罪并非单一独立的法犯罪行,而是包含了两个相关的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对于非法集资这一概念的定义可以概括为:(一)在犯罪构成方面,其主体既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公司等机构;(二)从犯罪主观心态来看,该类犯罪通常是出于故意为之,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希望这种影响能够实现;(三)在犯罪客体方面,非法集资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四)在犯罪客观方面,非法集资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未经法定程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集资活动中,具体表现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这些人成为表面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这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产生了严重的破坏作用。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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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怎么复议
[律师回复] 解析:倘若当事人遭受行政机构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后,对于此处罚决定心存疑虑并质疑其侵犯了个人合法权益之时,当事人有权自得知这一具体行政行为那天开始算起的第60个自然日内,向具备管辖职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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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无罪辩护标准怎么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在敲诈勒索的行为中,如果情节微小且影响深远甚微,无法视为犯罪,又或是缺乏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定:无罪。敲诈勒索罪是指那些以非法占有所得为最终目的,通过恐吓、威胁及利诱等手段,意图非法占据他人公有或私有财产的不良行为。然而,在以下几种情境下,即使已经发生了敲诈勒索行为,也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些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一)情节非常轻盈、影响力很浅,无法被识别为犯罪的;(二)犯罪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过特赦令后,被免除了刑罚的;(四)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并未有人提出控告或者自述主张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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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判刑后还罚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依据目前已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罪行,除了可以合并判处一定数额的罚金外,亦可单独行使罚金刑罚。在刑法理论中,所谓敲诈勒索罪乃是指,行为人怀着非法占有的意图,采用恐吓、威胁及要挟等手段,压迫受害人,从而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侵占其个人及公共的财产权。这是一种性质严重的侵犯财产类犯罪,其直接攻击的目标便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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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算合同诈骗罪
[律师回复] 解析:下列情形皆可视为合同诈骗行为:首先,虚构企业或冒用他人名义与他人签署合同;其次,使用伪造、变造或作废的票据,或者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物;再次,在缺乏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通过先履行少量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引诱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及履行合同;此外,在收到对方当事人给予的货物、款项、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故意逃逸;最后,以各种手段非法取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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