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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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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死亡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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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辞退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辞退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是: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辞退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辞退时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离职公司则不需要支付补偿,所以公司不可能既提供辞退证明又开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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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多久?
港澳通行证有效期是:5年或者10年。往来港澳通行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签注分为探亲签注(T、商务签注(S、团队旅游签注(L、个人旅游签注(G、其他签注(Q)和逗留签注(D。持证人须在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的次数和停留时限往来香港或者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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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怎样获得债权委员会的合法性
要确保债权委员会的法律合理性,其设立程序必须合规:需经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由专业人士组成,反映债权人共同意志。委员会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确保破产程序合法、公平,并负责破产事务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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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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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债权继承公证纠纷问答推荐
正当自卫造成对方二级轻伤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自卫过程中导致他人轻伤二级,如若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便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刑事责任。然而,若是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即构成了防卫过当,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其有权获得减轻或免除处罚的优待。审判机关会全方位地考虑犯罪行为的诱因、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对社会公共安全所造成的伤害程度、行为者是否曾有累犯之嫌、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等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以及涉案人员的悔罪表现等因素,从而来判断适用何种刑罚标准得以合理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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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非法债务是绑架罪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一些情况下,为了追讨债务而扣押他人并不必然构成绑架罪,反而有可能被判定为非法拘禁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若存在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需加重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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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前男友纠缠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当遭遇他人无理纠缠之时,您可选择寻求警方协助以达成妥善解决。对于实施骚扰行为者而言,倘若未达刑事案件程度,则公安部门通常会给予其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面临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拘留,同时还需缴纳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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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抵押权未变更登记影响转让吗
[律师回复] 解析:此种情况下并不产生影响。在债权人决定将其债权进行转让之时,虽然尚未完成抵押登记手续的相应变更,但这并不妨碍抵押权的实际转移。依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完全享有自由权利去进行债权转让行为,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必然牵涉到抵押人。然而,在抵押权是否有必要进行变更登记方面并无明确之规定。然而,即便未能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原有的抵押担保依然具有有效性。因此,在主债权发生转让且抵押权未进行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该抵押权同样具备有效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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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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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判决的债权和普通债权破产中顺序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在面临公司清盘处理之际,该公司的债务清偿顺序被明确定义为:首先偿还的是一般的债务,其次是二级债务,然后是优先股股东,最后剩余的权益才属于普通股股东。如果债权人希望优先获得清偿,但未能得到全部偿付,他们所剩下的未获清偿的债权将被视为普通债权;而那些选择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他们的债权也会被归类为普通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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