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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减免征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税减免类型有困难减免,耕地征用免税,贫困地区减税,企业免税用地,土地改造减免期限,特定土地减免,仓库冷库减免,电力用地免税,都是可以为有需要的组织减免一大笔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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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二手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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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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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谁?
房屋的产权人是确定的,产权人在房屋所在地,房产税应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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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征收土地预公告出来后多久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预公告后,具体征收时间原则上应提前30天公布。涉及农民集体土地,相关方案和补偿安置计划需在村庄或小组内书面公告,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则需在乡镇政府办公地点公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在公告发布后45日内拟定并公示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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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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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租土地房屋合同纠纷问答推荐
绍兴房屋过户需要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房产转让通常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及流程如下所述:首先,需填写并提交过户登记申请表;其次,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包括身份证在内的各类身份凭证;再次,必须出示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第四步,提供相应的登记原因证实资料,例如若为买卖关系进行过户操作,则需提供买卖合同作为依据;最后,可能还会有其他必要的补充材料需要准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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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挖机租货合同而写有欠条属何种法律关系
[律师回复] 解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是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以货币为主要媒介进行的一种非银行金融活动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欠条作为一种书面凭证,通常是由特定的借款事件或行为所导致的结果,它清晰地体现了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特殊的借款法律关系,并进一步揭示了当事人双方因这种借款法律关系以及相关事实的存在,从而导致形成了一方向另一方承担偿还欠款责任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一事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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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归属权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在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有权与承租方协议在租赁期间结束后,如何处置租赁物品的所有权。该项权益可约定为归属于出租方所有,亦或由承租方获得。而融资租赁合同则是指,出租方依据承租方对于出售方及租赁物品的选择权,向出售方购买租赁物品,并将其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同时承租方需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租金的法律文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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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管辖法院婚姻登记地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确实如此。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进行离婚诉讼时,我们并不能遵循仅依据结婚登记地来确定法院管辖权的原则。其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您决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前往被告的实际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与其常住地址并不一致,那么您应该选择前往被告的常住地址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再者,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已经离开其实际居住地超过了一年时间,而另一方在此情况下提出离婚诉讼,则可在原告的实际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同样地,如果夫妻双方均已离开其实际居住地超过一年时间,且其中一方在此情况下提出离婚诉讼,则应由被告的常住地址所在地法院行使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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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村民土地绿化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土地争议问题所采取的裁判解决措施包括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协商妥当解决。通过双方平等商讨,达到彼此满意的结果;其次,通过调解予以化解。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有权依赖村级负责干部、乡镇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进行调解以解决问题;再者,提交仲裁解决争议。这就意味着将争议提交相关地区的仲裁院进行裁定,而仲裁裁决一旦产生法律效力,若当事人拒绝履行,仲裁机构无权强制执行,此时,双方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最后,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遵循“能够调解的尽量调解,应当判决的坚决判决,调解与判决相结合,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的原则,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应尽快做出判决。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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