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濮阳农村继承纠纷官司推荐文章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是怎样的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被依法征地后的农民老有所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为因依法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年老后,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
10w+
浏览
2024-06-23
所签订合同无效时的农村宅基地买卖赔偿问题?
购买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除非买受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出卖人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符合其他购买条件,非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10w+
浏览
2024-06-23
农村宅基地面积计算公式
农村宅基地面积计算公式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和空坝面积。在平坦地区,若人均耕地面积<1000平米,宅基地面积≤200平米;若≥1000平米,则≤233平米。在坝上地区,宅基地面积≤467平米。具体标准按当地法规执行。
10w+
浏览
2024-06-23
宅基地
民事纠纷被告不出庭多久会宣判
在民事纠纷中,如果被告缺席,法院通常会在庭审后10个自然日内颁发判决书。无论是公开还是非公开审理,若判决结果当庭宣告,则应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若判决结果另行确定日期宣告,则应在宣告之日立即送达。
10w+
浏览
2024-06-23
办案流程
农村低保户住院有什么优惠?
低保户住院在减免医疗费用、门诊救助及重大疾病救助方面享有优惠政策。社会救助对象因罹患重大疾病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在经过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5%的比例给予重大疾病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额度为8万元。
10w+
浏览
2024-06-23
查看全部知识
濮阳农村继承纠纷官司问答推荐
农村宅基地转给邻居建房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国家许可准许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自主选择合法且有偿地拆除原本所拥有的乡村宅基地,并且大力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效地挖掘、盘活及利用闲置的乡村宅基地与闲置的房屋。基于此,我们可以明确了解到,农村宅基地确实具有出让与买卖的可能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宅基地,其本质上是属于农村本村的居民的一种福利待遇,而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仍然归属于村集体所有。对于公民个人而言,他们并不具备宅基地的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则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因此,农村土地宅基地的转让与出售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进行,禁止向外村居民进行转让或出售,否则,这种转让或出售将被视为无效行为,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律图德州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地随房走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有着地随房走的基本原则。尽管法律规定宅基地不得进行交易,但根据相关政策条例,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宅基地的交易行为仍然被允许。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不仅能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也将连同其上所附着的建筑或附属设施一并取得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律图防城...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农村田地征收补偿青苗补偿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1)就青苗补偿费用的标准而言,普通的农作物通常按照一个生产季节的产值进行计算,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播种时间较短或者投资较小的作物,也可以适当按照该季节产值的一定比例来计算;(2)针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其补偿费用可按照该季节产值的三分之一来支付工本费。而对于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其补偿费用则最多只能按照一个季度的产值来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律图西宁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收到法院买卖合同纠纷传票我应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务必要对所收到的传票进行真伪核验;其次,无论情况如何,法庭都会采用公告或者邮寄传票等法定方式将法律文件正式送达被告手中;接着,应当毫不拖延地了解案件事实真相。自收到传票之日起,务必尽快亲自前往法庭所在地,以便深入了解案件详情,防止在审判过程中陷入被动局面;最后,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建议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律图贵港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相关管理法规明确指出,在乡村地区的镇办企业以及当地居民进行住宅建设时,有权合理利用集体土地资源。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被划分为三大类别,即前文所述的乡镇企业用地与村民住宅用地两大类外,还涵盖了公益事业用地这一重要范畴。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不具备如同国有土地那般的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资格。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律图市区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华龙区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清丰县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南乐县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范县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台前县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濮阳县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郑州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洛阳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南阳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许昌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新乡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周口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焦作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安阳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信阳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商丘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驻马店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平顶山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开封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三门峡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漯河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鹤壁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济源市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找濮阳擅长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濮阳有名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濮阳律师
>
濮阳农村继承纠纷官司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