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可以
协商解除,就是只要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出于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随时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
劳动合同法平等、自愿原则的体现。
同时,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单方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我们来看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首先,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发出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尚在
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即可。
我们再来看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是在劳动者有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包括: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
欺诈、
胁迫等方式
签订劳动合同,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