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住房并非不能执行
据悉,广东省平远县人
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
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一名老赖的唯一住房通过拍卖变现,
债权人通过竞拍得到房屋挽回损失。
在保障
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水平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
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是债权人的一项制度红利。
司法实践证明,以往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法院不能
强制执行。
社会各界对此反映非常强烈。
很多情况下,债权人往往因为债权不能及时收回,处于生活无着的状态,而一些老赖名下明明有房产、财产,但却不能执行。
可如今,老赖们再也不能用“一套房”来做挡箭牌了。
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新规,将有望打破一些老赖的幻想,有效破解执行难,增加债权人的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