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中规定了毁坏不同数额的财产所判处的
刑罚不同,数额越大,判处的刑罚越重。
那么,故意毁坏财物罪中对
数额巨大是怎么认定的呢?
由于我国
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例如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
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2)数额巨大(数额标准>5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
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
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