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剥夺,又称继承权的丧失,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
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
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成为继承人。
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有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故意,且具有争夺遗产的目的。
二是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其他继承人生命的行为。
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是指依法负有法定义务且具有
扶养能力的继承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故意不履行
扶养义务的行为。
4、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
遗嘱。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做出的于其死亡后发生
法律效力的
法律行为,是被继承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做出的处分决定,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其合法财产的法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