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审限我国
民事诉讼法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在国内
离婚案件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人
民法院自
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
法规定,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
(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
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
诉讼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
(3)
答辩期:三十日
(4)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
公告送达,
公告期六个月。
(5)
上诉期:三十日
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因此
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离婚带来的困扰。
涉外离婚案件的期限,法律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另外离婚案件在送达期间上与国内也有所不同。
涉外
离婚诉讼的上诉与答辩期间也与国内离婚案件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