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
听证据既不同于原始的文书材料,也不同于
证人证言。
要使现场录音,制作一次录音、视频很容易,但做一个简洁、实用、
证明力强的录音、视听
证据却并非易事。
尤其是为了还原事实而在事后制作的录音发挥
证据效力,有许多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①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最好选用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要有清晰的语音,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
②录音的各方
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
③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
④要引导对方说“有用”的话。
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补正欠缺的证据或者事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以免遗漏。
根据这样的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发问,引对方入正题,从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
⑤要让对方多说话,自己少说话。
⑥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
如果把所录制的音频文件移动到电脑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上,就不是原件了,即使再挪回去也不能变回原件。
致使整个
录音证据失去了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