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没收财产:
(一)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制造毒品的;
(四)以
暴力抗拒检查、
拘留、
逮捕,
情节严重的;
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制造鸦片不
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教唆
未成年人制造毒品的,
从重处罚。
对多次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