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人的
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
债权人订立的
保证合同;
2,
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
债务人双方采取
欺诈、
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
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
保证而订立的保证合同;
3,国家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同的,保证无效;,
4,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除外;
5,以法律、
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
担保的,
担保合同无效;
6,主
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