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
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
担保合同。
不同的质押方式合同约定内容会有所不同,但大概可概括为如下几方面: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状况是指、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移交的时间等。
当然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
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例如,质押合同是否公正,发生争议是否仲裁,质权人占有质物期间的义务等等。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该条款被称之为流质条款,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