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是
刑法中对
犯罪嫌疑人施以财产惩罚的一种方式,它具有强制性。
根据法律规定,罚金的执行分五种情况:
(一)限期一次缴纳。
这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人
民法院可以判决
犯罪分子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
(二)限定时间分期缴纳。
这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犯罪分子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在时间上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钱的支付上也可以化整为零,使经济情况较差的犯罪分子也能按期缴纳罚金。
(三)强制缴纳。
这主要适用于判决缴纳罚金的指定期限已到,犯罪分子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强制缴纳。
如查封财产、扣押存款、扣发
工资或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
(四)随时追缴。
这主要适用于那些将财产隐藏、转移、使被判处的罚金不能全部缴纳的情况,对此,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
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财产,都应当随时追缴。
(五)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如果犯罪分子由于遭遇到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缴纳确实有困难,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缴纳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