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刑法第194条规定了
票据诈骗罪,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所谓
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数额达5万元以上,单位
诈骗金额达30万元以上。
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进行票据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进行票据诈骗、恶习不改的;因其诈骗造成
受害人巨大
经济损失的;诈骗票据款项用于其他
违法犯罪活动的;等等。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个人诈骗数额达到l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达到l00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票据诈骗为常业的,因其诈骗造成他人特别巨大经济损失的,属于惯犯、
累犯或
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严重情节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