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是指
犯罪后
自动投案,向公安、
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我国
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
处罚。
被采取
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
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
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
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
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根据的,则不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