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应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 2021-03-21 14:51:34
律师解答:

从法理上讲,该婚姻由于缺乏结婚的必备条件,应属于无效婚姻。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据此规定,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出于自愿。任何受强迫而与他人建立的婚姻关系属于前文所述的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宣告该婚姻无效,对包办、买卖婚姻者应当予以法律制裁。

在我国,由于受封建家长制的残余思想的影响。尤其在农村,父母在家中的权威地位仍然大量存在,因而包办、买卖婚姻的现象仍然存在,严重违背了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因此,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当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另一方面,在处理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纠纷时,司法机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包办、买卖婚姻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予以法律制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应如何处理
一键咨询
  • 138****3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6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0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3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14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5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2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6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4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6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6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0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1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8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8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姻纠纷包括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婚姻解除关系纠纷;
2、财产分割纠纷;
3、子女抚养问题纠纷。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1、《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2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婚姻纠纷包括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是否婚姻解除关系纠纷;
2、财产分割纠纷;
3、子女抚养问题纠纷。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1、《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手房买卖纠纷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买卖纠纷包含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以下几种: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二)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至。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
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
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讼。
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吗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强迫包办的。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事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大量财物的要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有以下几种:
(一)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往往隐瞒真实信息,如房屋质量问题、居住环境问题,在签订合同后另一方发现从而提讼。对此,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二)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房价上涨时,许多纠纷系卖房人在销售房屋后,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上涨了,于是导致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另一方至。房价下跌时购房人以种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退房。对此,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下跌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三)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
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四)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
所以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五)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讼。
现行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仅登记一名所有权人,在交易过程中,交易的另一方很难发现还有共有人,交易之后常有妻子或其他共有人提讼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出现。对此,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2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们现在要写一篇关于婚姻纠纷的文章,我不太了解这个,请问一下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哪些呢?
[律师回复]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7、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8、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二)抚育案件:
  
1、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
  
2、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2、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赡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
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3、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
  
4、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5、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收养案件:
  
1、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2、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
  
3、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
  
4、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⑥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解除同居关系:
  
1、双方同居关系的事实证据;
2、生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的证明材料;
  
3、财产清单(参照离婚财产清单填写)。
  
(七)非婚生子女、弃婴确认生父母:
  
1、医院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
  
2、单位、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3、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证明。
  
(八)监护权纠纷:
  
1、监护权的有关证明,法定监护关系须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指定监护须提供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书面或口头指定监护的证据;
  
2、被监护人身体、财产情况的证据材料;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什么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异同
[律师回复]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共同之处在于:两者都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对婚姻事实强行包办。
不同之处在于:买卖婚姻以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包办婚姻则此无此特征。
由此可见,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在包办婚姻的范围之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遭遇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遭遇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的朋友现在由于婚姻问题产生了家庭纠纷,我想帮我的朋友问问那么如果是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哪些的呢?
[律师回复]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婚姻家庭纠纷主要类型有哪些这个问题,你可以参考以下:
  从大范围来讲,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
  按照鼎湖政府门户网撰写的婚约纠纷的解释,是把各个阶段所有产生纠纷的地方都包括了进来。共大致分六种情况。
  婚约纠纷
  为何会有婚约纠纷,有以下几点:
  
1,我国《婚姻法》不把订婚作为结婚的法定程序,并不等于禁止当事人订立婚约。只是这种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它的履行是以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只要有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即自行取消。
  而西方国家的婚姻关系立法视婚约为结婚的预约。有些国家还作了关于订立婚约的规定。一些国家的亲属法规定婚约得依双方的合意或依法定理由而解除;对婚约不得请求强制执行,但无故违反婚约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依法定理由解除婚约者,无过失的一方得向有过失的他方请求赔偿。
  中国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由此产生纠纷。
  
2,父母尊长强迫包办。
  
3,由于婚约的解除,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彩礼属于财产的范畴,受我国民法的调整。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2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如何应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纠纷有哪些,如何应对
一、二手房交易定金引起的纠纷
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式的居间下签署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经三方签章确认后生效为定金协议,适用于定金罚则。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没收其定金,卖方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除了以违反居间协议的约定为凭外,还须违约方签署书面的确认书。
二、因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纠纷
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方除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支付房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并按照买卖合同违约的比例扣除违约金。买方要注意的是,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用银行贷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时由于贷款政策调整或别的原因银行未能足额放贷的话,买方如不能按时以现金形式补足,仍然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为,买卖合同上的约定只能认为卖方允许通过银行贷款来支付房款,而不能认为买方可因此不需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因为贷款的问题责任在买方而不是卖方。
三、二手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引起的纠纷
卖方或买方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买方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卖方不办过户手续而引起纠纷,这时,买方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四、因中介行为引起的纠纷
如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如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其相互保护和相互制约的协议文书有:《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房地产求购居间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看房确认书》,《佣金确认书》。
五、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审理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在平时的交易中各种协议文书都要完整的保存,还须违约方签署书面的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确认书或事先告知的电话录音。
六、二手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
由于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买方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根据部分地区高级人民的有关规定,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那卖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卖方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质量及瑕疵问题都要明确的写进买卖合同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有什么不同?
特征不同:买卖婚姻以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包办婚姻则此无此特征。包办婚姻不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包办婚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包办买卖婚姻可以诉讼吗?
可以起诉,人民法院也需要受理,只要查明确实存在买卖婚姻的行为,那么,人民法院会宣告婚姻关系无效,此时,该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若受到财产损失,也可以请求得到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姻纠纷该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婚姻纠纷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规定,概括了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婚姻纠纷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婚姻自由原则。
(二)必须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三)必须坚持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四)必须坚持一夫一妻原则。
(五)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原则。
可以分三大阶段,婚约同居纠纷、结婚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离婚纠纷本身又包括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
按照鼎湖政府门户网撰写的婚约纠纷的解释,是把各个阶段所有产生纠纷的地方都包括了进来。共大致分六种情况。
为何会有婚约纠纷,有以下几点:
(一)我国《婚姻法》不把订婚作为结婚的法定程序,并不等于禁止当事人订立婚约。只是这种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它的履行是以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只要有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即自行取消。
而西方国家的婚姻关系立法视婚约为结婚的预约。有些国家还作了关于订立婚约的规定。一些国家的亲属法规定婚约得依双方的合意或依法定理由而解除;对婚约不得请求强制执行,但无故违反婚约的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依法定理由解除婚约者,无过失的一方得向有过失的他方请求赔偿。
中国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由此产生纠纷。
(二)父母尊长强迫包办。
(三)由于婚约的解除,往往引起给付财物一方与收受财物一方彩礼方面的纠纷。彩礼属于财产的范畴,受我国民法的调整。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的。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问题无明文规定,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于事实婚姻一般是不承认、不保护的。因为它是违反法定结婚程序的违法行为。在具体调解处理时要掌握以下几点:
(一)1980年《婚姻法》颁布后的事实婚姻,是否承认和保护,要从严掌握。一般是不予承认和保护。
(二)对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只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又有一定正当原因的,可以予以承认和保护,但要指出其是违法的。在进行批评教育后,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发生纠纷按婚姻关系处理。
(三)凡是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的,不予承认和保护,发生的纠纷不按婚姻关系处理。
(四)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如女方怀孕,或已生育有子女,应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女方及子女利益给予照顾。他们所生的子女,应认为是婚生子女。
(五)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同时,应合理地解决因双方共同生活而产生的经济问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99%用户选择)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