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去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也就是指的民政局;
协议离婚的双方就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好,然后双方共同到一方
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
离婚证的,
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