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具体由谁
抚养,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根据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由人
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还应征求子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