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
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如为了
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
犯罪行为的障碍等。
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
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
犯罪既遂予以从轻、
减轻处罚或免除
处罚。
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
(1)
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
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
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