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
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及
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
行政处罚,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卫生
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
行政处理。
2、民事责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
侵权责任,一种是
合同违约责任,主要看
起诉时是按照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还是按照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起诉,其中侵权责任主要在于医务人员未履行相应的诊疗义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责任;而
违约责任主要是医务人员提供的诊疗行为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要求。
3、刑事责任:《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
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